海运提单在什么情况下做电放?
所谓的电放是指托运人(发货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交回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同时*收货人(非记名提单的情况 下);承运人授权(通常是以电传、电报等通讯方式通知)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在收货人不出具正本提单(已收回)的情况下交付货物。
国际集装箱海运签发正本提单比较常见,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电放这一放单形式也因它的便捷、高效而逐渐为广大客户所熟知,中创国际物流简单为您概括在哪些情况下会使用电放:
1.货物早于提单到卸货港
随着航运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 特别是集装箱运输的普及, 装卸港口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从而货物先于其单据到达卸货港的情形较为常见。这种情形在近洋运输中表现得更为**, 如中国向东亚、东南亚各国家或地区的出口货物时, 由于航程较短而银行审单和处理单据的速度相对较慢, 故经常发生货到而提单滞后的情况。另外, 就远洋货物运输而言, 在邮寄单据的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意外, 如寄单迟延、寄单错误, 或者为了澄清单据的疑点而造成延误, 单据晚于预定时间到达收货人等。在此情况下,若仍然坚持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提货,国际, 则可能导致货物在卸货港压船、压港, 从而造成卸货港口阻塞, 港口费用和仓储费用大幅增加, 导致承运人的成本负担增加; 同样, 也可能造成使收货人丧失出售货物的良好时机等后果。
2.风险规避:避**据遗失风险
依据国际货物运输公约、国际贸易惯例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 只要承运人签发了提单, 国际货运价格, 收货人在卸货港须凭正本提单提货( 但依据美国的相关法律, 记名提单的收货人提货时*提交正本提单) 。因此, 无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 提单总要从托运人转到收货人的手中。在提单流转过程中, 可能会遇到邮寄遗失的风险。关于货运单据邮递遗失的风险, 依UCP600*35 条和U RC522*14 条的规定, 银行对此不予负责。包括提单在内的货运单据一旦遗失, 贸易商有可能向承运人提出补发提单的请求。为避免遗失提单的持有人冒领货物, 承运人对此非常谨慎, 并对申请人提出非常苛刻的要求, 如事先登报声明, 或将货物总值几倍的现金或银行本票无息存入承运人公司账户, 或由银行提供guarantee等, 而提供guarantee的银行往往也要求贸易商提供现金等反guarantee。这样, 不仅贸易商要占用大量的资金, 交易成本大幅上升, 而且办理提单补发手续的时间, 少则几个月, 多则1 年以上。因此, 对于资信较好的收货人或进口商, 为避免寄单遗失给收发货人或进口商造成风险和增加费用, 有时出口商主动向承运人提出采用“电放”的方式交货。
3.货代提货:货代提单无法提货
随着中国海运市场的开放, 国内的国际运输业务和货运代理业务竞争激烈, 中国境内的外国货运代理公司( 简称外国货代或货代) 就开始签发自己的货代提单( House B/ L) , 与托运人形成运输合同关系。同时, 外国货代又必须寻找实际承运人来承运出口货物, 即外国货代自己作为托运人, 由船东向其签发船东提单, 或者指示船东依照其要求的托运人( 通常为进口商) 签发提单。
当货物到达卸货港时, 外国货代提单的持有人凭货代提单向货代或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换取船东提单后, 凭船东提单向船东或其代理提货; 或先由货代或其代理人凭船东提单提货后, 货代提单持有人再凭货代提单向货代或其代理人提货。
由此可见, 这种货代实际上具有双重身份: 对于船东( 实际承运人) 而言, 这种货代相当于托运人, 由其安排货物托运并与实际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 取得船东签发的船东提单。与此同时, 对于货主而言,这种货代又相当于承运人并向货主签发自己的货代提单。只有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衔接使用,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 整个货物运输才能顺利完成。
尽管UCP 600 对货代提单予以承认, 即货代作为承运人可以签发自己的提单。然而, 在实践中中,并非所有国家或地区都予以承认并接受货代提单,如南美洲的一些国家目前并不接受货代提单。若卸货港只接受船东提单, 而不接受货代提单, 则收货人即使持有正本的货代提单, 但在卸货港可能无法换单提货。在此情况下, 收货人可能会要求采用“电放”的方式放货。
4. 失误纠正:提单操作失误
在贸易实务中, 提单流转过程中的操作失误也可能导致收货人持有正本提单而无法提货。例如, 承运人签发了空白指示( To Order ) 提单, 或托运人指示( T o Or der of Shipper) 提单后, 且贸易商之间约定使用汇付或托收结汇方式, 托运人在向收货人寄送货运单据时, 因种种原因没有对提单适当背书。当进口商收到这种正本提单后, 因提单背书缺乏连续性, 不符合提单操作规程的基本要求, 即进口商无法证明其为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在此情况下, 船公司或其卸货港代理不会向该提单持有人放货。此时, 若将提单再寄回托运人补加背书, 有可能导致延误时间。于是, 持有无托运人背书提单的进口商, 为了尽快提货, 通常要求“电放”货物。
我们从以下几点来谈下:
1.中国香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自由贸易港!所谓“自由港”,全称就是“贸易自由港”,国际货运查询,简单说来就是商品可以免征关税自由进出的港口或海港城市。自由港政策的内容主要表现在贸易自由、企业经营自由和汇兑自由三大方面。比如,贸易自由,对港产品出口不提供任何优惠与特权保护;对进口商品一般商品不收关税;其进出口贸易手续十分简便,一般只需在货物进出口14天内报关,无须事先批准。因此,中国香港的发展存在着这样一种逻辑关系:自由港政策降低了交易成本,低的交易成本发展了贸易,贸易促进了开放,并吸引外资聚集,带动了航运、造船、货栈、客店、饮食、商贸和银行等行业的兴起,这些行业的兴起又为工业发展提供了销售渠道和市场,推动中国香港实现从转口贸易向“加工贸易”的转变。
2.中国香港奉行的较其自由的贸易政策
中国香港奉行自由贸易政策,无任何贸易壁垒,除烟、酒、甲醇酒精、汽车用汽油和柴油等较少数商品外,进出中国香港的商品均无须缴纳关税。**对企业经营进出口贸易没有限制,任何企业只要依法注册登记,即可从事进出口贸易。进出口报关手续十分简便,企业可在商品进出口后14天内报关。 除对设限国家的纺织品出口受被动配额管制外,中国香港没有主动的进出口配额管理。为履行对外承诺和公众卫生、安全、内部保安等要求,根据《进出口条例》、《储备商品条例》、《保护臭氧层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中国香港对少数商品实行进出口证管理。
3. 中国香港是中国的一个自由贸易港
中国香港是一个,也是中国一个现实意义上的自由贸易港区。有人不服气了,中国澳门不算吗?闽台不是吗?中国澳门太小,近两三年确有货物从中国澳门转回国内,不过终究不稳定,一度被查封,乃遭弃用。因此,中国澳门属小众转口,再者,中国澳门的关系层错综复杂,难有稳定,不做讨论了。那么B型保税区呢?除苏州保税区(可称的上境内关外)外,国内其他保税区都是A型的。就是说中国仍然只有一个B型保税区,然而苏州深在内陆,种种自身的限制使它无法有更多作为。而中国香港就是从综合战略上考虑,中国香港也是远大于闽台的一个战略支点。中国香港四通八达,中国香港众多的航班货轮,几乎瞬间可以抵达世界任何一个角落。之所以说闽台重要,是因为它仅仅是闽台,闽台的战略位置仅在于扼住日本,只有中国香港才是**性的。
4.中国香港的自由贸易会冲击中国香港的经济金融安全
中国香港如此自由的贸易政策不会冲击中国香港的经济安全吗?如此开放的中国香港不是在97年遭到金融大鳄的金融狙.击战吗?在**经济一体化下,中国香港在货物贸易方面,已改变自己生产然后出口的模式,现在大部份货品在内地生产,有些甚至在东南亚国家生产,而顾客则在欧洲、美国或者日本。中国香港公司则负责做成衣设计、品质管制、广告、市场推广、运输、融资等,这就是郎教授所说的对6+1的高效供应链整合,这亦是中国香港贸易成功关键。中国香港会受到其他外围经济影响,正如二十年前已有人说,如果美国打个喷嚏,中国香港也会大伤风,今天情况也一样。中国香港对外围变化已习以为常,因为中国香港已经和世界其他地方,建立很好的贸易伙伴,虽然利率波动、油价等外围因素会无可避免地影响着中国香港,使中国香港经济受到波动。但观乎中国香港经济的表现,中国香港越来越有韧力,而中国香港的抗疫力亦越来越强,因为中国香港已迈向市场多元化。正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一定的金融冲击是难以避免的,但是经过97金融风暴类似的危机冲击后的中国香港经济会更加成熟和完善。